法律分析:
明知他人实施犯罪活动,而为其提供资金、计算机网络、通讯、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,以罪的共犯论处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是管制还要处一定的罚金。参赌人员如果有聚众或者以为业的行为则构成犯罪。所谓聚众,是指组织、招引多人进行,本人从中抽头渔利。这种人俗称“赌头”,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。所谓以为业,是指嗜赌成性,一贯,以所得为其生活来源,这种人俗称“赌棍”,只要具备聚众或以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,即符合罪的客观要件。参赌人员是否构成罪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。
偶发性参赌的群众,如果参与活动涉及的金额很小,仅为消遣娱乐,则不构成犯罪。
1、罪以营利为目的作为前提条件;
2、构成罪必须符合三种情况之一:聚众、以为业。根据我国司法解释,“聚众”的情形主要有:(1)、组织3人以上,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;(2)、组织3人以上,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;(3)、组织3人以上,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;(4)、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,从中收取回扣、介绍费的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或者以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开设赌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(境)外,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衍生问题:
犯法吗?
犯法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。以营利为目的,为提供条件的,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。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或者以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 开设赌场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