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实际报销金额不符的解决方式:
1、如果开具的比实际小,可以再补开;
2、如果开具的比实际大。如果发生在当月。就把原作废,按照正确的数据再重新开具。
企业发生销售所要开具的,其金额应该为收款金额,做账方法是借方记应收账款,收款时贷方记应收账款,但是因为业务的多样性和繁杂性,所以经常会出现开金额和实际到账金额不相符,所以在账务处理时,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登记入账。
比对不符的原因:
1、因企业硬盘损坏等原因造成软盘中专用存根联份数小于IC卡的;
2、因企业更换金税卡等原因造成软盘中专用存根联份数大于IC卡;
3、因企业计算机型号不匹配造成IC卡中专用存根联数据为零的;
4、征收机关因企业软盘质量问题致使无法采集专用存根联数据的。
综上所述,如果开具的金额与实际不符,应按实际业务确认入账。
【法律依据】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》第三条
本办法所称,是指在购销商品,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,开具、收取的收付款凭证。
第四条
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管理工作。国家税务总局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分局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地方税务局(以下统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税务机关)依据各自的职责,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工作。财政、审计、工商行政管理、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,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管理工作。
第五条
的种类、联次、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。
第六条
对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,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。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,并酌情给予奖励。